1、咨询范围和方式
1.1、服务对象
所有符合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企业,不分所有制和组织形式。
1.2、公众留言须知
http://wmfzj.mofcom.gov.cn/xuzhi.shtml1.3、信息咨询方式
免费咨询热线:日常解答中小企业在进出口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相关机构部门指引,如价格、合同、运输、保险、海关、单据、结算、检验检疫等;
专家热线访谈:定期举办专家热线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各国贸易政策、WTO规则、贸易壁垒、品牌战略、商标专利等专题;
官员在线交流:定期邀请国家外贸、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法律、银行等政府部门主管官员等与广大中小企业网上交流,提供企业开办、信息、资金、税收、进出口等一条龙咨询服务。
免费咨询热线:(010)85226497、(010)85226498
咨询热线服务时间:AM:8:30-11:30、PM:13:30-16:30 ,周一至周五。
访谈公告、在线交流:栏目建设中,详见商务部主站“栏目推荐”
1.4、公众留言处理程序
http://wmfzj.mofcom.gov.cn/chengxu.shtml
2、紧密联系型企业
2.1、什么是紧密联系型企业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外贸出口在全国总出口额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随着中国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新《对外贸易法》的实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中小企业将大量涌现,这既为我国中小企业创造了崭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问题和挑战。
设立专职机构帮助和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贸易、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是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直属的贸易促进机构,外贸发展事务局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贸易促进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快捷的公共服务。局内专门设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目的就是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外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地发展。
紧密联系性企业就是通过申请成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主要服务对象,享受除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商务培训、进出口公共信息和咨询等外贸辅导和展览、国际交流等贸易拓展机会外等服务外,还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帮助和服务。
2.2、紧密联系型企业享受哪些服务
☆ 优先通知紧密联系企业参加各种贸易拓展活动(如境内外办展、培训会等);
☆ 免费为紧密联系企业定期发放外贸发展局刊物、国外商情等资料;
☆ 利用多种渠道为紧密联系企业提供品牌、产品推介机会;
☆ 利用我局与国外贸促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为中外企业家提供交流平台;
☆ 为紧密联系企业开拓海外业务、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提供便利;
☆ 根据紧密联系企业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2.3、如何申请紧密联系型企业
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外贸促进中心为企业申请成为紧密联系性企业提供了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在网站上点击网上申请按钮,在出现的表单中,企业只要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相应的内容,然后在线提交给我们。
第二种方式:在网站上下载报名表,企业可以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出来,然后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的方式将您的申请表传递给我们。
我们将尽快对您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您将成为我们的紧密联系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