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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税收优惠政策研讨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解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2-13 信息来源: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各有关单位:

  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范围和办法。实施条例的配套管理办法也将陆续颁布,其中,即将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指标。
  为使中外企业能尽快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及时筹划和申请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掌握针对自主创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内容并从中受益。我局拟定于2008年3月29-30日在北京、上海同时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税收优惠政策研讨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解读”,并邀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出席并解答企业疑点问题。
  会议具体事项将交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北京中咨佳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安排见会务通知。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填写清楚后回传,以便进行安排。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税收优惠政策研讨会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解读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8年3月29-30日 北京、上海
  二、会议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
  中外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
  解读《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批和管理机构
  如何办理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新法实施后,各级相关政府机关的职能划分、责任及管理职能介绍
  新法实施后,各级高新区、开发区等特殊区域对企业管理和指引工作的调整和应对
  2.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过渡政策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过渡办法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过渡办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过渡办法
  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对税务机关审批和执行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废除和调整
  3.新所得税法条例中,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的范围和办法
  我国扶持、鼓励的领域的税收优惠
  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非居民企业的预提税所得的税收优惠
  技术转让、企业研发、固定资产折旧等税收优惠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筹划
  新形势下,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和方法
  企业内部的财务构架及财务项目安排
  最优纳税方案设计操作规程及纳税风险控制
  高新企业生命周期(设立、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纳税筹划和安排
  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后交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三、主讲专家
  国务院法制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
  四、邀请参会人员: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各级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等特殊区域的负责人;总经理、政府事务部、财务总监、税务主管(顾问)、发展战略筹划主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五、报名方式:
  电 话:010-84493089、84493090(会务组)
      010-85226485(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传 真:010-84493088
  参会人员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3月24日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税收优惠政策研讨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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